山东:2019年9月7日燃煤锅炉执行5/35/50标准

导读:前些日子,山东省印发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代替DB37/ 664—2013)》。标准将于2019年9月7日实施。 一、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或蒸汽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燃油、燃气发电或蒸汽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其他燃料的发电或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的燃气轮机组执行本标准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

前些日子,山东省印发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代替DB37/ 664—2013)》。标准将于2019年9月7日实施。

一、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或蒸汽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燃油、燃气发电或蒸汽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其他燃料的发电或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的燃气轮机组执行本标准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二、本标准适用于上述现有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三、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锅炉成本分析

锅炉燃料:
锅炉类型:
锅炉容量:
您的行业: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验证码*

报价电话

180 3746 4094

方快技术经理在线解答产品问题

姓名
电话
需求
验证码*

推荐产品

经验丰富技术大咖,免费提供解决方案!

验证码*
报价经理:180 3746 4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