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提出,主要是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努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快调整能源架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1、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县市区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2、深入推进散煤治理。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
3、加快火电企业治理改造。加快建设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发电工作。落实省级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开展交易或置换。
4、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
5、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小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20年底前,现有具备条件的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不高于80毫克/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6、加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7、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天然气供应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 8、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各县市区要制订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各级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
9、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0、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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