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控燃煤污染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冬季供暖期长、燃煤消耗量大的实际情况,将“严控燃煤污染”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

据统计,2018年,内蒙古全面完成地级城市建成区内剩余的127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呼和浩特、包头、乌海等燃煤污染较严重的城市建成区内启动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内蒙古今年还完成棚户区改造14.2万户,增加集中供热面积1136万平方米,开展“煤改气”“煤改电”试点工作,全区削减散煤燃烧63.63万吨。

此外,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战,内蒙古今年先后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法规。

从2018年1月至11月,内蒙古自治区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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