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积极响应《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会议精神,九月中旬,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需严格执行。

一、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1、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强化电力、煤炭、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措施,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
       2、提升燃煤项目准入门槛。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全省严禁新增化工园区。
       3、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地方,实行耗煤项目区域限批。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全省不再核准“十三五”期间新投产的燃煤发电项目。

二、构建全省清洁取暖体系
       1、基本实现城区集中供暖全覆盖。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在已有大型热源和集中供暖管网的区域,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动富裕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深挖供暖潜力,减少供暖盲区。
       2、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取暖。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方,实施电能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推广地源、水源和空气源热泵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项目;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在落实气源合同的前提下,有序建设燃气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3、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持续组织开展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

三、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
       2020年年底前,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以及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2020年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锅炉拆改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
       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对2019年10月底后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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