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发布的许昌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特别对该市的锅炉治理工作进行了规划。
许昌燃煤锅炉治理目标:
在许昌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2020年年底前,淘汰城市规划区内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燃煤锅炉改造补贴:
(1)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2)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3)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
许昌锅炉淘汰方式:
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使其不具备复产条件。严禁使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燃煤锅炉在新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要同步实现低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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