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河北省大气办日前印发并下达了《河北省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将继续加大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力度,截止到2020年全省实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同时对保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节能环保提效改造。
2017年,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区针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清零”工作。2018年,全省计划淘汰6764台共13466蒸吨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截至9月已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141台12485蒸吨。
接下来,河北将着力实施九项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快淘汰工业园区和供暖燃煤锅炉,实行“以大代小”和“一园一炉”治理方案,组织开展工业余热供热专项行动。
二、加大清洁能源替代,优化锅炉用能结构。截止至2020年,设区市和直管县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100%。
三、加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力度。
四、加大污染物排放和煤质管控力度,深化锅炉治理。针对保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需要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五、加快新能源技术应用,推广成熟示范项目。要求各市制定清洁能源利用发展规划,并开展供暖锅炉太能+、光伏+、地热利用试点,加快张家口地区风电供暖示范,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制气、醇基燃料、工业余热、轻烃燃料等多类能源。
六、突出抓好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管理。各市要制定计划,实行“以气定改”“以电定改”。供暖锅炉改造完成时限一律提前到8月底,在未接入气、电源灯清洁能源以前,燃煤供暖锅炉不能拆除移位。
七、开展燃煤锅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
八、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和煤炭倍量削减替代制度。2018年底,全省燃煤锅炉控制在11万蒸吨以内。
九、严格锅炉淘汰标准,规范验收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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