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削减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

黑龙江省政府积极响应生态环保部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政策,于近期印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要求,截止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同比2015年要下降11%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同比2015年要下降15%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同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计划》从九个方面提出47项具体措施,分别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明确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加强信息公开,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计划》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1、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到2020年,各市(地)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2、加强散煤管控,调整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使用,强化散煤替代。稳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清洁能源利用。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4、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有序发展风电,积极推进生物质发电建设,促进重点河流流域水电开发,强化地热能勘探开发和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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