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8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日前,天津市政府印发最新的《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全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实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准,针对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制定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方案,采暖季结束后全面启动实施。今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25家钢铁工业企业进行废弃物排放深度治理,基本完成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治理。

《方案》执行过程中秉持着温暖过冬和清洁取暖双达标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燃煤锅炉改造方案,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20.61万户农村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燃烧。坚持先立后破的准则,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的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待气源、电源成功落实后再进行拆除。并且制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调整方案,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做好无烟型煤招标、生产、供应工作,确保无烟型煤替代原有污染程度大的燃煤锅炉。其中,采暖期前完成大规模集中配送,采暖期做好零散配煤,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散煤实际经营户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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