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限值

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通过,条例中提及:燃煤发电机组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超低排放限值。具体内容如下。

1、工业企业应当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2、重点区域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发电机组和执行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锅炉应当执行超低排放限值。

3、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民用散煤污染治理:
       (1)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电能、生物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2)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优质煤炭,限制销售、使用高灰分、高硫分散煤;
       (3)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燃烧炉具,淘汰低效直燃式高污染炉具。

4、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利用、能源转化的经济、技术措施,鼓励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炉渣、电石灰等优先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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