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葫芦岛市印发了2019年度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计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进行淘汰和改造方面的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推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
2、完成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单台出力10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验收及备案工作。
3、推进燃煤供暖锅炉达标改造。
4、推进煤改电工作。
5、开展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6、开展全市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
二、工作内容
1、推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1台。
2、完成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10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验收及备案工作。
3、开展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到2020年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4、全面开展全市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制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涉各类工业窑炉的环保、能耗等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将工业窑炉治理作为环保督察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窑炉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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