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中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温州市范围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19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以上(全市93%以上);涉气重复信访量比2017年下降20%,40%以上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
1、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供气项目。加快省网管道建设,年底前,甬台温天然气管道苍南支线37公里贯通,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具备通气条件,全市管输天然气供气量达3亿方(不含电厂供气)。
2、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进一步落实煤炭减量替代项目,加大力度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3、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项目。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年底前,完成36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年度任务。推进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年底前,扩大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明确禁燃区禁燃高污染燃料组合类别,按时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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