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印发了《义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计划》。计划中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等目标提出了具体执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入贯彻执行《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金华市“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到上级要求,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5亿立方米。按照统筹规划、清洁高效、规模开发、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国家要求。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强化煤炭质量控制,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2020年底前,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2%以上,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新建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实施,严禁燃煤、燃油、燃天然气等锅炉直接改烧生物质成型燃料。
4、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加大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2020年底前,全面淘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高污染燃煤锅炉。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减量或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
5、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根据《关于调整义乌市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实施方案》(义政办发〔2018〕180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淘汰全市范围内高污染燃料设施,确保无死角、无盲区,2019年7月前完成完成高污燃燃料禁燃区建设。
6、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城市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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