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河北省唐山市政府正式召开“2019年唐山市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会议就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排放限额进行了动员讨论。据会上消息,唐山市水泥企业需要在今年9月底前将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到不高于10mg/m³,30mg/m³,50mg/m³。正式文件将会在不久后出台。
据悉,早在去年9月份,唐山市就已经提出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m³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值。
2018年9月3日,唐山市政府下发《唐山市生态环境深度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方案》在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方面,对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做出以下要求:单机生产的生料磨,采用布袋收尘器;窑磨一体生产工艺,也可采用增湿塔—电收尘器收尘系统,粉尘排放浓度≤10mg/m³。水泥回转窑和窑外分解窑,优选高效覆膜除尘器,也可采用增湿塔—电收尘器,粉尘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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