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淘汰燃煤锅炉

根据《内江市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和脱硫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指示,今年年底前,内江市城市建成区将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总计46台。其中,市中区淘汰燃煤小型锅炉26台,东兴区淘汰燃煤小型锅炉15台,内江经开区淘汰燃煤小型锅炉5台。同时,完成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两台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县(市、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报废、煤改气、煤改电和升级换用大容量的锅炉。

我们了解到,内江市对建成区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在其他地区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各级环保部门不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各级质监部门不接受安装告知、不安排监督检验、不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各级质监部门对已淘汰锅炉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禁止锅炉制造企业生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锅炉。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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