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是国家和浙江省确定的蓝天保卫战重点执行区域之一。为改善温州市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温州市制定并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举全市之力保卫“温州蓝”。计划到2020年,温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保持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0%以上(全市控制在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
“燃煤大户”将陆续被淘汰
能源使用上要做“加减法”,一方面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另一方面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实施方案》也列出了具体执行时间表:2020年前,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5.7亿立方米。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42.8%以下。
有几类“燃煤大户”将被陆续淘汰,其中包括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各地建成区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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