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山西省晋城市按照《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计划在今年内完成109台10-20蒸吨的“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同时,晋城市还将启动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今年,晋城市各县(市、区)环境部门将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在2018年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加快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今年,全市要完成109台(10到20蒸吨锅炉)共计589.5蒸吨锅炉的淘汰工作;同时,晋城市还将在加快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的基础上,启动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全市域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另外,晋城市还将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今年9月底前,全市将完成52台(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共计4530蒸吨锅炉改造工作,以及各县(市)建成区的燃煤供暖锅炉、生物质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经过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这些锅炉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
在低氮燃烧改造方面,今年10月底前,晋城市将完成610台共计1940.15蒸吨燃气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完成改造后,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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