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浙江省金华市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稿,主要为在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展的频次。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采取综合减煤措施,重点削减非电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削减1%。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新建大型燃煤机组实行容量和耗煤量等量或减量替代,淘汰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制定各类工业园区“一区一热源”行动方案,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推动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对新增“煤改气”项目,要坚持增气减煤同步,以气定改,在签订供气合同的前提下,有序实施。
二、全面排查各类燃煤锅炉
对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一登记。
三、加快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
依法依规加大全市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18年12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1台(义乌市)每小时4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
四、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原则上,锅炉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并符合相应的锅炉安全技术要求。新安装和改造的天然气锅炉同步配套低氮燃烧装置。
五、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
开展生物质锅炉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严格生物质锅炉登记注册,城市建成区严格控制新建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积极推动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于现有生物质锅炉,逐一开展环保核查,对工业集聚区内存在多台分散生物质锅炉的,实施拆小并大。
六、开展建成区散煤整治行动
结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散煤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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