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资金补助方案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逐渐普及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计划将淘汰市中心城区75%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随之,江西省财政厅下达了锅炉专项补助资金,对宜春市中心城区2015—2016年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企业给予补助。此次补助标准为:淘汰2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补助标准为1万元/台;淘汰2-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补助标准为2万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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