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大家要明确,燃气锅炉房的设计与搭建都应由有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用户有权利和义务按相关标准对锅炉房进行监察,以使锅炉房更加规范,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和财产的安全。
1、燃气锅炉房设计步骤之选址
燃气锅炉一般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锅炉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公共浴池、教室、餐厅、候车室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锅炉房与其他建筑物相邻时,其相邻墙为防火墙。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且应防止积水。
2、锅炉房设计步骤之土建
锅炉房建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锅炉房设计步骤之工艺布置
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并应满足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热力管道严禁与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有害、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当其管道为金属材料时,可与防雷或电气系统接地保护线相连,不另设静电接地装置。
4、锅炉房的安全设施
燃油及燃气的丙类及甲类生产厂房,应设施泡沫、蒸气等灭火装置,并宜设置室内消防给水。锅炉房间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时,可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灭火器配置数量一般按50平方米配置一只,但锅炉房内不得少于两只。
锅炉的安装应由资质的专业安装单位承担。锅炉安装前,无论是使用单位自行安装还是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单位安装,安装锅炉的施工单位都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批准。所请专业安装单位应持有与锅炉级别、安装类型相符的锅炉安装许可证。专业安装单位应由省及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并明确了允许安装范围(包括压力、容量、组装类型),同时发给安装单位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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